|
德
。
为
进
一
步
贯
彻
公
司
诚
实
、
守
信
、
公
正
和
值
得
信
赖
的
基
本
原
则
,
我 们
制
定
了
本
商
业
行
为
与
道
德
规
范
(
“
规
范
”
)。
在
本 规
范
中
,
“
格
柏
”
、
“
公
司
”
、
“
我
们
”
、
“
你
”
和
“
我
们
的
”
一
词
被
用
来
指
代
整
个
公
司
及
其
中
的
每
个
人
以
及
代
表
格
柏
或
格 柏
组
织 任
何
部
分
的
任
何
人 。
我
们
的
规
范
旨
在
避
免
不
当
行
为
并
促
进
以
下
目
标
的
实
现
:
- 诚
实
和
道
德
的
行
为
;
- 避
免
利
益
冲
突
;
- 全
面
、
公
正
、
准
确
、
及
时
和
透
明
的
披
露
;
- 遵
守
适
用
的
政
府
法
律
、
法
规
和
规
定
;
- 对
于
违
反
规
范
及
时
的
内
部
报
告
;
和
- 遵
守
规
范
的
责
任
制
。
在
我
们
复
杂
的
工
作
环
境
中
,
我
们
经
常
会
面
临
具
有
挑
战
性
和
模
棱
两
可
的 问
题
。
我
们
有
责
任
以
有
纪
律
性
的
方
式
解
决
这
些
问
题
并
使
达
到
对
格
柏
、其
股
东
和
雇
员
而
言
正
确
的
结
果
得
以
实
现
。
在
下
一
节
中
我
们
将
讨
论 需
要 运
用
我
们
的
基
本
原
则
并
可
促
进
我
们
目
标
实
现
的
各
种
情
况
。
如
果
本
规
范 与
公
司
的
某
一
程
序
之
间
存
在
任
何
冲
突
,
你
应
向
公
司
法
律
部
咨
询
以
寻
求
指
导
。
本
规
范
并
非
是
关
于
公
司
所
期
望
实
现
标
准
的
唯
一
指
导
和
信
息
来
源
,但
是
本
规
范
应
作
为
公
司
其
它
政
策
和
指
导
方
针
的
基
石
。
此
外
,
本
规
范
并
非
是
也
不
旨
在
于
授
予
任
何
权
利
或
利
益
或
构
成
一
份
雇
佣
合
同
、
对
继
续
雇
佣
的
保
证
或
并
非
出
于
自
主
意
愿
的
雇
佣
。
本
公
司
保
留
在
任
何
时
候
基
于
任 何
原
因
修
改
、
变
更
或
终
止
本
规
范
或
其
所
依
赖
的
政
策
的
权
利
。
适
用
性
本
公
司
起
草
本
规
范
作
为
适
用
于
格
柏
的
董
事
、
高
级
职
员
、
经
理
和
代
表
(
在
本
规
范
中
合
称
为
“雇
员
”
)
的
全
球
性
指
导
方
针
以
培
育
公
司
内
部
浓
厚
的
职
业
道
德
氛
围
。
本
规
范
将
帮
助
你
理
解
何
为
适
当
的
行
为
以
及
帮助
你
作 出
正
确
决
定
。
我
们
的
董
事
会
、
高
级
管
理
层
以
及
所
有
格
柏
的
雇
员
和
代
表
必
须
负
责
符
合
最
高
标
准
的
诚
信
以
及
全
面
遵
守
影
响
我
们
商
业
行
为
的
规
定
和
政
策
。
你
对
本
规
范
的
个
人
承
诺
表
明
了
我
们
在
全
球
的
价
值
所
在
,
即 不
懈
致
力
于
提
高
股
东
价
值
,
向
客
户
提
供
最
高
品
质
的
产
品
,
向
格
柏
雇
员
提
供
成
长
的
机
会
以
及
履
行
我
们
作
为
全
球
社
会
成
员
的
责
任
。
个
人
责
任
本
规
范
本
身
并
不
保
证
行
为
的
道
德
性
。
格
柏
集
团
中
的
每
一
成
员
负
有
体
现
和
以
模
范
的
方
式
遵
守
道
德
行
为
的
个
人
责
任
。
格
柏
的
高
级
管
理
者
及
其
他
经
理
有
责
任
以
身
作
则
以
保
证
所
有
员
工
了
解
并
有
机
会
讨
论
对
于
本
规
范
的
实
际
运
用
。
每
位
员
工
都
有
义
务
对
可
能
表
现
为
违
法
或
不
道
德
行
为
的
情
形
保
持
警
惕
并
及
时
采
取
适
当
措
施
以
防
止
不
当
行
为
的
发
生
。
必
须
遵
守
所
有
适
用
的
政
府
法
律
、
法
规
、
规
定
和
本
规
范
。
如
果
你
未
能
遵
守
该
等
法
律
、
法
规
、
规
定
和
本
规
范
,
你
将
受
到
直
至
包
括
被
公
司
开
除
在
内
的
相
关
纪
律
处 分
,
并
视
情
况
可
能
受
到
民
事
和
刑
事
追
究
。
违
反
情
形
的
报
告
任
何
寻
求
建
议
、
提
出
意
见
或
报
告
不
当
行
为
的
个
人
均
应
遵
守
本
规
范
的
要
求
。
如
果
你
发
现
可
能
的
违
法
或
不
道
德
行为
,
你
应
根
据
公
司
之
“
举
报
处
理
政
策
”
所
规
定
的
程
序
向
你
的
经
理
或
向
如
公
司
法
律 部
等
负
责
遵
守
法
律
职 能
的
部
门
或
公
司
稽
核
董
事
报
告
。
如
果
你
希
望
采
取
匿
名
方
式
,
你
可
以
拨
打
雇
员
保
密
热
线
或
登
录
互
联
网 www.ethicspoint.com
报
告
已
发
生
的
或
可
疑
的
可
能
涉
及
犯
罪
行
为
或
违
反
本
规
范
或
其
它
公
司
政
策
的
活
动
。
上
述
途
径
全
天
24 小
时
、
一
周
7 天
以
至
全
年
365 天
均
向
你
开
放
。
热
线
电
话
以
及
互
联
网
www.ethicspoint.com 均
由
独
立
的
第
三
方
掌
控
。
总
之
,
以
下
所
列
各
项
均
为
可
行
的
报
告
机
制:
|
互
联
网: |
|
www.ethicspoint.com |
|
|
|
|
|
格
柏
局
域
网: |
|
|
|
|
|
|
|
电
话: |
|
雇
员
保
密
热
线
电
话
1-866-ETHICSP (1-866-384-4277)
( 国
际
雇
员
保
密
热
线
电
话
号
码
请
见
公
司
网
站
。
) |
|
|
|
|
地
址
或
电
话: |
|
Gerber Scientific, Inc.
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
83 Gerber Road West
South Windsor, CT, USA 06074
(860) 644-1551 |
或 |
Gerber
Scientific, Inc.
Director, Corporate Audit
83 Gerber Road West
South Windsor, CT, USA 06074
(860) 644-1551 |
举
报 可 通 过 上 述 任 一 方 式 ( 除 格 柏 局 域 网/ 网 络 外 ) 通 过 保 密 或 匿
名 方 式 报 告 ,格 柏 局 域 网/网 络 因 使 用 一 个 防 火 墙 密 码 记 录 计 算 机 使
用 者 身 份 和 网 址 而 无 法 保 密。 为 保 证 所 提 交 报 告 的 保 密 性 和 匿 名 性 :
雇
员
不
应
从
格
柏
局
域
网/网
络
登
录
网
站
www.ethicspoint.com
,
而
应
使
用
个
人
计
算
机
或
外
部
互
联
网
门
户
网
站
进
行
登
录
。
应
从
公
司
之
外
拨
打
雇
员
保
密
热
线
。
雇
员 保 密 热 线 以 及 网 站
www.ethicspoint.com 均 由 独 立 的 第 三 方 操 作 。在 网 站
www.ethicspoint.com
所
登 载
的 报
告 均
受 到
最 新
加 密
技 术 的 保 护
且 用 户 名 称 或 计 算 机 地 址 无 法 被 服 务 提 供 商 所 捕 获 或 跟 踪 。 服 务 提
供 商 不 会 生 成 或 保 持 与
IP 地 址 的 任 何 内 部 连 接 , 因 此 无 法 获 知 连 接
员 工 个 人 计 算 机 和 服 务 提 供 商 的 信 息 。 通 过 雇 员 保 密 热 线 提 交 的 报
告 也 将 由 服 务 提 供 商 输 入 计 算 机 系 统 。
在
通 过 上 述 任 何 一 种 第 三 方 方 式 提 交 报 告 后 , 你 将 被 要 求 创 建 一 个
密 码 并 收 到 一 个 由 系 统 生 成 的 报 告 密 码 , 在 返 回 第 三 方 系 统 以 修 改
报 告 或 确 定 公 司 是 否 有 任 何 进 一 步 的 问 题 或 要 求 时 上 述 两 者 将 被 要
求 提 供 。 一 旦 独 立 的 第 三 方 传 递 人 员 收 到 你 的 报 告 并 将 其 提 交 给 公
司 , 公 司 将 会 展 开 相 应 的 调 查 和 采 取 适 当 的 行 动 。
公
司 不 允 许 对 出 于 善 意 而 提 交 意 见 或 举 报 的 任 何 人 或 根 据 这 些 程 序
参 加 任 何 调 查 的 任 何 人 进 行 打 击 报 复 。 对 于 任 何 可 疑 的 打 击 报 复 应
立 即 向 公 司 法 律 部 报 告 。 这 种 打 击 报 复 是 极 其 严 重 的 不 当 行 为 并 可
能 导 致 受 到 纪 律 处 分 , 直 至 包 括 将 参 与 任 何 报 复 行 为 的 人 员 予 以 开
除 。 进 行 打 击 报 复 的 人 员 还 有 可 能 承 担 个 人 法 律 和 经 济 责 任 , 并 在
某 些 情 况 下 可 能 构 成 犯 罪 。
利
益
冲 突
一 般 准 则
你
的 判 断 是 你 最 为 宝 贵 的 财 富 之 一 。 避 免 与 可 能 会 损 害 你 对 于 公 司
最 佳 利 益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( 或 有 损 害 迹 象 ) 能 力 的 供 应 商 、 客 户 或 竞
争 者 之 间 产 生 任 何 商 业 的 、 财 务 的 或 其 它 关 系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。
示 例
以
下 是 一 些 利 益 冲 突 的 示
例:
家 庭 成 员
家
庭 成 员 的 行 为 可 能 会 产 生 利 益 冲 突 。 例 如 : 公 司 供 应 商 向 某 一 员
工 家 庭 成 员 赠 送 的 礼 物 将 被 认 为 是 向 该 员 工 赠 送 的 礼 物 , 因 而 必 须
予 以 报 告 。 代 表 公 司 与 某 一 雇 员 的 家 庭 成 员 所 受 雇 的 或 为 某 一 雇 员
家 庭 的 成 员 或 好 友 部 分 或 全 部 拥 有 的 组 织 进 行 交 易 可 能 会 产 生 利 益
冲 突 或 存 有 利 益 冲 突 的 迹 象 。 在 本 规 范 中 , 家 庭 成 员 包 括 任 何 子
女 、继 子 女 、 孙 子 女 、 父 母 、 继 父 母 、 祖 父 母 、 配 偶 、 兄 弟 姐 妹 、
公 婆 、岳 父 母 、 女 婿 、 儿 媳 、 姻 亲 兄 弟 姐 妹 以 及 收 养 关 系 。
个 人 财 务 利 益
雇
员 不 应 参 与 或 试 图 影 响 可 能 会 使 雇 员 自 身 利 益 与 公 司 利 益 相 冲 突
的 任 何 行 动 。 例 如 , 某 一 雇 员 与 外 部 人 员 ( 诸 如 , 供 应 商 、 提 供
商 、 猎 头 公 司 、 代 理 人 、 顾 问 、 客 户 或 竞 争 者 ) 之 间 , 或 与 担 任 对
外 部 人 员 构 成 影 响 之 职 的 人 员 之 间 存 有 某 种 不 道 德 的 实 质 利 益 或
关 系 , 或 其 可 能 :
因
雇
员
具
有
影
响
公
司
与
该
外
部
人
员
之
间
交
易
的
能
力
而
使
雇
员
或
他
的/她
的
家
庭
获
得 个
人
利
益
或
好
处
的
可
能
性
;
因
个
人
原
因
而
使
雇
员
偏
向
于
某
一
外
部
人
员
,
或
影
响
雇
员
代
表
公
司
作
出
良
好
商
业
决 策
的
独
立
判
断
;
或
使
某
一
雇
员
或
公
司
置
于
在
公
众
看
来
是
尴
尬
的
或
产
生
道
德
疑
问
的
处
境
,
或
对
雇
员
或
公
司
的
诚
信
度
构
成
不
利
影
响
。
在
禁 止 利 用 内 幕 消 息 进 行 交 易 的 本 规 范 或 法 律 规 定 之 外 , 本 规 范
并 不 禁 止 最 少 量 地 持 有 可 能 与 格 柏 相 竞 争 或 进 行 交 易 的 上 市 公 司
的 股 票 或 其 它 证 券 。 为 此 目 的 而 进 行 的 “ 最 少 量 ”投 资 是 指 你 所
持 有 的 股 票 少 于 某 一 特 定 公 司 在 外 发 行 股 票 的
1% 。
礼 物 、 贷 款 、 贿 赂 、 酬 金 、 回 扣 或 其 它 好 处
源
自
礼
物
、
与
业
务
无
关
的
旅
行
、
报
酬
、
好
处
、
贷
款
、
贷
款
担
保
的
个
人
收
益
,
以
及
直
接
或
间
接
从
希
望
与
公
司
开
展
业
务
或
进
行
交
易 的
任
何
人
,
或
从
与
公
司
相
竞
争
的
任
何
人
或
实
体
处
获
得
的
超
过
正 常 标
准
的
款
待
或
酬
谢
是
不
被
允
许
的
。
此
外
,
任
何
暗
中
收
取
的
付 款 、
“
回
扣
”
、
贿
赂
、
折
扣
或
与
公
司
购
买
或
销
售
任
何
商
品
相
关 它 不
正 当 付 款 均 为 不 恰 当 的 商 业 行 为 , 并 且 通 常 是 不 合 法 的 其 的 ,
因
而
也
是
不
为
公
司
所
允
许
的
。
雇
员
不
得
直
接
参 与 或 间 接 通 过 其
它
方
参
与
该
等
活
动
。
关
键
是
要
保
持
有
距
离
的
关
系
并
避
免
可能 产 生
不
当
影
响
表
象
的
该
等
活
动
。
同
样
的
原
则
适
用
于
雇
员
收
取
或
给
予
礼
物
、
酬
谢
、
贿
赂
等
。
雇
员
可
以
接
受
非
经
索
取
而
由
他
人
主
动
提
供
的
非
金
钱
形
式
的
礼
物
,
但
条
件
是
其
标
价
低
于 50
美
元
且
不
得
超
出
通
常
所
允
许
和
接
受
的
商
业
惯 例
的
范
畴
。
非
经
索
取
而
提
供
的
食
品
或
其
它
易
变
质
的
价
值
超
过
50 美 元 的
礼
物
应
与
同
事
分
享
。
任
何
礼
物
的
价
值
不
得
对
收
受
该
礼
物 的 员 工 所 承
担
的
任
何
义
务
构
成
任
何
问
题
。
任
何
价
值
超
过
50 美 元 的 礼 物 , 即 使 是
主 动 提 供 的 也 必 须 向 公 司 法 律 部 进 行 报 告 。 此 外 , 商 业 礼 品 , 即 使
向
公
司
法
律
部
进
行
了
适
当
报
告
,
其
价
值
也
不
应
超
过
100 美 元 , 尽 管
我
们
承
认
可
能
会
存
在
收
受
更
为
昂
贵
礼
品
的
恰
当 的 情 形 。 在 任 何 情 况
下 ,
商
业
礼
品
成
本
和
性
质
总
应
与
相
应
的
环
境
(
诸
如
,
被
接
受
的
惯 例
或
习
俗
以
及
接
受
者
的
商
业
关
系
和
职
位
)
相
符
。
宴 请 和 款 待
由
和 公 司 有 业 务 往 来 的 或 寻 求 与 公 司 进 行 交 易 的 任 何 一 方 所 提 供
的 、
使 某 一 雇 员 被 约 束 以 某 一 特 定 方 式 就 公 司 的 相 关 业 务 而 行 事 的
任 何
形 式 的 款 待 均 不 被 允 许 。 雇 员 不 应 鼓 励 或 主 动 要 求 得 到 该 等
款 待 , 不 论 是 代 表 其 自 己 或 代 表 其 家 庭 成 员 或 朋 友 提 出 要 求 。
举 例 而 言 ,
该 等 款 待 可 能 包 括 体 育 活 动 或 其 它 文 化 活 动 的 门 票 或 入
场 券 , 旅 行
和/或 免 费 住 宿 和 宴 请 。 但 是 , 雇 员 可 以 随 时 接 受 未 经 要
求 而 主 动 提
供 的 商 业 款 待 , 诸 如 ,偶 尔 发 生 的 宴 请 或 社 会 活 动 ,
但 必 须 遵 守 以
下 条 件 :
非
经
常
性
发
生
的
款
待
;
在
正
常
商
业
交
往
中
发
生
的
款
待
;
和
合
理
的
款
待
( 即
所
涉
及
的
款
待
金
额
与
雇
员
通
常
用
于
个
人
娱
乐
所
支
出
的
金
额
相
类
似
) 且 发
生
于
恰
当
的
场
合
并
与
其
商
业 目 的
相
符
。
作
为
一
般
原
则
,
每
一
单
独
活
动
或
场
合
的 款 待 不 应 超 过
100 美
元
。
除
了 出 于 通 常 商 业 礼 节 , 雇 员 不 应 出 于 旨 在 影 响 与 我 们 有 商 业 关 系
的 人 或 组 织 为 目 的 而 向 任 何 人 或 组 织 提 供 或 给 予 任 何 物 品 。 雇 员 应
与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地 就 价 格 、 质 量 和 服 务 满 足 公 司 需 要 的 顾 问 或 供 应
商 进 行 接 洽 以 作 出 关 于 材 料 、 设 备 、 财 产 或 服 务 的 使 用 或 购 买 的 决
定 。 为 个 人 目 的 使 用 公 司 的 顾 问 、 供 应 商 或 承 包 商 的 雇 员 应 为 他 们
所 提 供 的 材 料 和 服 务 支 付 市 场 价 格 。
外 部 聘 用
雇
员 将 不 被 允 许 参 与 任 何 外 部 聘 用 、 自 我 聘 用 或 服 务 从 而 成 为 外 部
组 织 的 高 级 职 员 、 董 事 、 合 伙 人 或 顾 问 , 如 果 如 果 该 等 行 为 构 成 以
下 情 况:
对
雇
员
充
分
而
令
人
满
意
地
履
行
其
在
格
柏
的
职
责
之
能
力
构
成
干
扰
;
对
雇
员
出
于
公
司
的
最
大
利
益
而
认
真
负
责
地
行
事
之
能
力
构
成
干
扰
;
或
要
求
雇
员
利
用
公
司
的
专
有
或
保
密
程
序
、
计
划
或
技
术
。
对
于 雇 员 的 任 何 外 部 聘 用 均 需 要 获 得 管 理 层 的 批 准 , 包 括 外 部 雇 主
名 称 和 预 计 的 工 作 时 间 。 寻 求 接 受 某 一 营 利 性 或 非 营 利 性 企 业 之 董
事 会 职 务 的 雇 员 必 须 事 先 征 询 并 获 得 公 司 法 律 部 对 此 的 准 许 以 避 免
存 在 利 益 冲 突 并 使 公 司 可 能 承 担 的 责 任 降 低 至 最 小 。 这 一 要 求 不 适
用 于 在 诸 如 青 年 体 育 联 盟 或 宗 教 团 体 等 产 生 利 益 冲 突 的 可 能 性 较 小
的 当 地 非 营 利 性 组 织 董 事 会 中 担 任 职 务 。
公 司 机 遇
因
作 为 格 柏 雇 员 的 地 位 而 从 其 他 人 处 收 受 个 人 利 益 可 能 导 致 利 益 冲
突 。 除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报 酬 以 外,你 不 得 收 受 除 由 于 涉 及 公 司 的 任 何
交 易 或 由 于 你 作 为 格 柏 雇 员 而 取 得 任 何 个 人 利 润 或 好 处 。你 被 禁 止
从 事 以 下 行 为:
- 为
你
自
身
目
的
而
自
己
取
得
或
引
荐
给
第
三
方
通
过
利
用
公
司
财
产
、
信
息
或
职
位
而
发
现
的
商
机
;
利
用
公
司
财
产
、
信
息
或
职
位
获
得
个
人
收
益
;
或
与
公
司
相
竞
争
。
当
上 述 商 机 产 生 时 你 有 义 务 引 荐 给 公 司 使 其 促 进 其 合 法 利 益 。
政 治 活 动
你
被
鼓
励
积
极
参
与
政
治
活
动
,
只
要
该
等
活
动
是
以
你
自
己
的
时
间
由
你
自
负
费
用
参
加
且
不
会
对
公
司
的
商
业
行
为
(
如
上
面
“
外
部
聘
用
”
条
款
中
所
规
定
)
构
成
干
扰
。
我
们
认
为
个
人
参
与
政
治
活
动
是
生
活
在
自
由
国
度
中
的
人
们
的
一
贯
责
任
。
个
人
对
于
某
一
候
选
人
或
政
治
行
动
委
员
会
的
政
治
捐
助
仅
应
以
无
法
获
得
报
销
的
个
人
资
金
为
之
。
政
治
捐
助
不
得
以
公
司
名
义
或
利
用
公
司
基
金
而
为
之
,
除
非
经
由
公
司
法
律
部
事
先
特
别
批
准
。
你
不 得 以 公 司 名 义 将 任 何 公 司 、 个 人 或 其 它 基 金 用 于 不 适 当 的 或
被 所 适 用 的 联 邦 、 州 、 地 方 或 外 国 法 律 、 法 规 或 规 定 所 禁 止 的 政
治 性 目 的 或 其 它 目 的 。 此 外 , 公 司 与 竞 选 活 动 相 关 的 捐 助 或 花 费
应 仅 在 联 邦 、 州 、 地 方 或 外 国 竞 选 法 律 、 法 规 和 规 定 允 许 的 范 围
内 进 行。
报 告 利 益 冲 突 或 潜 在 的 利 益 冲 突
你
应 根 据 公 司 的 “ 举 报 处 理 政 策” 所 规 定 的 程 序 , 将 你 所 获 知 的
涉 及 你 自 己 或 其 他 人 的 任 何 现 实 存 在 的 或 潜 在 的 利 益 冲 突 向 你 的
经 理
进 行 报 告 , 或 向 诸 如 公 司 法 律 部 或 稽 核 董 事 等 公 司 负 责 法 律
遵 守 职 能 的 部 门 进 行 报 告 。 高 级 职 员 应 将 你 所 获 知 的 涉 及 你 自 己
或 其 他 人 的 任 何 现 实 存 在 的 或 潜 在 的 利 益 冲 突 向 你 的 直 接 主 管 予
以 报 告 。 如 果 高 级 职 员 认 为 向 其 主 管 报 告 是 不 恰 当 的 , 他/她 应 将
此 问 题 向 公 司 的 法 务 主 管、 公 司 法 律 部 或 董 事 会
审 计 和 财 务 委 员
会 进 行 报 告 , 如 适 当 的 话 。 董 事 应 将 你 所 获 知 的 涉 及 你 自 己 或 其
他 人 的 任 何 现 实 存 在 的 或 潜 在 的 利 益 冲 突 向 董 事 会 下 属 的 提 名 和
公 司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进 行 报 告 。
内
幕
交 易
一 般 准 则
所
有 雇 员 可 能 会 在 某 一 时 间 获 知 与 公 司 或 其 业 务 相 关 的 尚 不 为 公
众 所 知 的 信 息 。 某 些 内 幕 信 息 可 能 会 被 认 为 是 重 大 的 , 即 非 常 重
要 以 至 于 其 公 开 披 露 将 被 合 理 的 投 资 人 认 为 是 实 质 性 地 改 变 了 已
获 知 信 息 的 “ 整 体 情 况” , 并 且 以 至 于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的 股 票 价 格 。
该 等 内 幕 信 息 不 得 被 雇 员 用 于 获 取 个 人 收 益 或 好 处 。 从 公 司 获 知
重 大 且 不 为 公 众 所 知 信 息 的 雇 员 ( “ 内 幕 人 员 ” ) 不 得 直 接 或 间
接 通 过 家 庭 成 员 或 其 他 人 或 实 体 进 行 以 下 行
为:
买
入
或
卖
出
公
司
证
券
(
或
与
该
证
券
相
关
的
衍
生
产
品
)
,
包
括
将
雇
员
储
蓄
计
划
中
的
股
票
基
金
转
入
或
转
出
;
或
向
公
司
以
外
的
包
括
家
庭
成
员
和
朋
友
的
其
他
人
传
播
、
泄
露
或
披
露
重
大
且
不
为
公
众
所
知
的
信
息
。
该
等 证 券 的 买 入 、 卖 出 或 交 易 可 能 会 受 到 纪 律 处 分 直 至 包 括 终 止 雇
佣 、 民 事 诉 讼 、 被 处 以 最 高 为 所 获 得 利 润 金 额 或 因 该 等 内 幕 交 易 或
利 用 有 关 股 票 信 息 而 避 免 的 损 失 金 额 的 三 倍 的 罚 款 、 或 刑 事 诉 讼 、
罚 金 或 监 禁 。
如
果 你 知 道 任 何 在 你 看 来 可 能 成 为 内 幕 信 息 的 信 息 并 希 望 就 该 等 信
息 的 性 质 进 行 讨 论 , 你 应 在 对 任 何 公 司 的 证 券 进 行 交 易 ( 或 提 示 任
何 其 他 人 进 行 交 易 ) 之 前 查 阅 公 司 的 “ 内 幕 交 易 和 保 密 政 策 ”并
从 你 的 主 管 和 公 司 法 律 部 方 面 寻 求 建 议 。
以
下 为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可 能 被 认 为 是 重 大 且 不 为 公 众 所 知 信 息 的 示 例 :
未
经
披
露
的
年
度
、
季
度
或
月
度
财
务
结
果
、
收
益
变
化
、
收
益
预
期
或
未
曾
料
想
的
或
非
正
常
的
主
营
业
务
的
收
益
或
损
失
。
与
合
并
、
停
业
、
合
资
、
收
购
、资
产
剥
离
、
业
务
合
并
或
收
购 要
约
相
关
的
未
经
披
露
的
磋
商
和
协
议
;
关
于
公
司
普
通
股
未
经
披
露
的
分
红
的
增
加
或
减
少
;
未
经
公
开
披
露
的
重
大
管
理
层
变
动;
未
经
公
开
披
露
的
重
大
合
同
的
达
成
或
终
止
;
未
经
公
开
披
露
的
重
要
法
律
诉
讼
或
权
利
主
张
;
未
经
公
开
披
露
的
某
一
重
要
客
户
或
供
应
商
的
收
益
或
损
失
;
由
公
司
或
其
重
要
子
公
司
提
出
的
未
经
披
露
的
破
产
申
请
;
被
认
为
是
保
密
的
信
息
;
和
可
能
影
响
我
们
股
票
价
格
的
任
何
其
它
未
经
披
露
的
信
息
。
其 它 公 司 的 证 券
如
果 在 你 受 雇 于 公 司 期 间 或 与 公 司 存 在 关 系 期 间 获 知 了 与 另 一 家 公
司 相 关 的 重 大 且 尚 未 公 开 的 信 息 , 则 同 样 的 政 策 也 适 用 于 该 公 司 发
行 的 证 券 。
信 息 披 露 后 的 交 易
当
重 大 信 息 已 被 公 开 披 露 , 每 一 内 幕 信 息 人 员 仍 不 得 买 入 或 卖 出 所
涉 及 的 证 券 , 直 至 该 等 信 息 被 公 开 披 露 后 的 第 三 个 营 业 日 , 以 使 市
场 有 时 间 消 化 该 等 信 息 。 在 每 一 财 政 季 度 ( 即
7月31日 、
10月31日 、
1月31日 和
4月30日 ) 之 前 的
10 个 营 业 日 开 始 至 公 司 公 布 当 季 收 益 后 的
第 三 个 营 业 日 , 不 允 许 雇 员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交 易 。
保
护
保 密
信
息
保 密 和 专 有 信 息
保
密 信 息 包 括 如 该 信 息 披 露 则 可 能 会 使 竞 争 者 不 正 当 受 益 、 或 可 能
对 公 司 或 其 客 户 构 成 损 害 的 所 有 未 公 开 的 信 息 。 与 公 司 或 与 其 业 务
相 关 的 保 密 和 专 有 信 息 属 于 公 司 且 应 被 予 以 最 严 格 的 保 密 。 保 密 和
专 有 信 息 不 应 被 披 露 给 其 他 人 或 与 其 进 行 商 讨 。 保 密 和 专 有 信 息 包
括 与 公 司 业 务 、 产 品 、 加 工 和 服 务 相 关 的 信 息 , 还 可 能 包 括 关 于 研
究 、 开 发 、 发 明 、 商 业 秘 密 、 任 何 形 式 的 知 识 产 权 或 描 述 、 数 据 、
商 业 计 划 、 营 销 策 略 、 工 程 、 合 同 洽 谈 、 公 司 局 域 网 之 内 容 以 及 商
业 手 段 或 惯 例 。
我
们 均 有 责 任 保 护 公 司 的 信 息 并 遵 守 已 经 建 立 的 安 全 控 制 和 程 序 。
我 们 必 须 谨 慎 小 心 以 使 保 密 信 息 不 被 丢 失 、 错 放 或 被 随 意
丢置 。
我
们 不 应 将 该 等 信 息 留 在 其 他 人 可 轻 易 接 触 到 的 地 方 , 诸 如 计 算 机 中
打 开 的 文 件 、 或 留 在 传 真 机 、 复 印 机 等 处 , 也 不 应 在 可 能 被 其 他 人
偶 然 听 到 的 地 方 随 便 进 行 讨 论 。
已
被 某 一 雇 员 整 理 的 或 在 他/ 她 受 雇 于 公 司 之 前 或 期 间 所 获 知 的 任 何
与 公 司 相 关 的 专 有 信 息 均 应 属 于 公 司 , 且 当 雇 佣 终 止 时 或 在 被 公 司
请 求 时 应 被 返 还 , 除 非 另 有 书 面 约 定 。
属 于 他 人 的 保 密 信 息
正
如 我 们 保 护 自 己 的 保 密 信 息 一 样 , 我 们 必 须 尊 重 诸 如 合 作 伙 伴 、
承 包 商 、 竞 争 者 、 客 户 等 其 他 人 给 予 的 尚 属 保 密 的 信 息 的 保 密 性 。
雇 员 应 与 公 司 法 律 部 进 行 合 作 以 确 保 在 接 受 任 何 保 密 的 第 三 方 信
息 之 前 达 成 适 当 的 协 议 。 这 些 协 议 必 须 反 映 在 所 收 到 信 息 的 价 值
作 为 一 方 与 对 该 等 信 息 进 行 保 密 而 产 生 的 管 理 和 财 务 成 本 以 及 对
公 司 与 其 他 人 之 间 的 商 机 加 以 限 制 作 为 另 一 方 之 间 的 平 衡 。 此 外 ,
任 何 你 可 能 从 诸 如 前 雇 主 等 外 部 来 源 获 得 的 保 密 信 息 不 得 向 公 司
进 行 披 露 或 被 公 司 予 以 使 用 , 只 要 该 等 信 息 尚 属 保 密 。 对 于 通 过
互 联 网 主 动 向 公 司 提 供 而 被 收 到 的 保 密 信 息 应 被 拒 收 、 退 还 给 发
送 人 ( 如 可 能 ) 或 被 删 除 。
尊 重 他 人 的 知 识 产 权
未
经 有 效 许 可 或 版 权 所 有 人 的 其 它 事 先 允 许 , 我 们 不 得 复 制 、 分
发 或 篡 改 受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软 件 、 文 件 或 由 他 人 拥 有 的 其 它 资 料 。
只 有 合 法 购 买 的 原 版 软 件 才 可 被 安 装 进 公 司 的 计 算 机 。 与 使 用 未
经 许 可 的 软 件 和 盗 版 软 件 相 关 的 更 多 信 息 , 请 见 公 司 局 域 网 上
公 布 的 对 于 “ 未 经 许 可 软 件 ( “ 盗 版 软 件 ” ) 之 使 用 ” 政 策 。
著 作 权 法 可 能 对 于 网 站 上 张 贴 的 内 容 予 以 保 护 。 除 非 某 一 网 站 对
下 载 互 联 网 内 容 给 予 许 可 , 我 们 一 般 仅 有 浏 览 其 内 容 的 合 法 权 利 。
如 你 想 要 下 载 或 分 发 某 一 网 站 之 内 容 但 未 获 许 可 , 或 对 知 识 产
权 法 律 有 |